原標題:孫力軍,逮捕!
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,公安部原黨委委員、副部長孫力軍涉嫌受賄一案,由國家監(jiān)察委員會調查終結,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日前,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孫力軍作出逮捕決定。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此前消息
據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網站消息,此前,經中共中央批準,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對公安部原黨委委員、副部長孫力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孫力軍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,背棄“兩個維護”,毫無“四個意識”,政治野心極度膨脹,政治品質極為惡劣,權力觀、政績觀極度扭曲,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,制造散布政治謠言,陽奉陰違,欺上瞞下,撈取政治資本;
為實現個人政治目的,不擇手段,操弄權術,在黨內大搞團團伙伙、拉幫結派、培植個人勢力,形成利益集團,成伙作勢控制要害部門,嚴重破壞黨的團結統(tǒng)一,嚴重危害政治安全;
狂妄自大,恣意妄為,大搞特權,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擅離職守,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,長期搞迷信活動;
使用公安偵查手段對抗組織審查。違背組織原則,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,大肆賣官鬻爵、安插親信、布局人事,嚴重破壞公安政法系統(tǒng)政治生態(tài);
無視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生活腐化墮落,長期收受大量貴重物品,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(zhí)行公務的宴請和高檔消費娛樂活動,長期安排私營企業(yè)主租用高檔寓所供其使用,長期沉溺于各種奢靡服務;
毫無道德底線,大搞權色、錢色交易;
極度貪婪,大肆進行權錢交易,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孫力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,甚至變本加厲,情節(jié)特別嚴重,性質特別惡劣,影響極壞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,決定給予孫力軍開除黨籍處分;由國家監(jiān)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
孫力軍簡歷
孫力軍,男,漢族,1969年1月生,山東青島人,199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,1988年9月參加工作,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州立大學公共衛(wèi)生和城市管理專業(yè)畢業(yè),在職研究生學歷,公共衛(wèi)生碩士學位。曾任公安部黨委委員、副部長,副總警監(jiān)警銜。(簡歷摘自公安部官網)
責任編輯:白子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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